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3-D0503241交办件的办理报告

05-11 16:12  

2018年5月3日,我县收到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咸宁市期间信访事项交办单〔2018〕3-D0503241号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郑光明为组长,县文体新局副局长王春河为副组长,县信访局、县环保局等职能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现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信访人反映:“嘉鱼县鱼岳镇文化小区风雅颂食轩酒店,厨房做饭排烟机器工作所产生的噪音、油烟影响住户的生活,要求处理。”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风雅颂食轩酒店为租用县文体新局5间门面经营小餐馆,主要经营小碗菜等家常菜,工作人员共5人,规模较小,经营时间不长,已安装油烟处理装置。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调查。

经核查,该餐馆客流量不大,抽油烟器工作时间不长,一般是在中午11点--1点、下午5点--8点工作。调查人员现场感受,确实对噪声敏感的住户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油烟影响住户生活”问题调查。

该餐馆已投入4万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烟囱上墙,超过7楼楼顶,符合环保要求,油烟问题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四、处理情况

针对该餐馆噪音扰民等环境问题,我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责成风雅颂食轩立即做好减振降噪处理,使用隔音材料包裹油烟管道,对风机及底部管道用减振材料进行包装,削弱管道振动也隔绝管道空气声传播,该餐馆已于5月4日进行了整改;二是在居民休息期间严禁产生噪音扰民,并要求餐馆与楼上住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保持和谐稳定关系。

下一步,县文体新局、县环保局将加强监督,督促该餐馆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五、现场调查人员及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联络人员:程运龙 县环保局副局长 13451095308

调查人员:王春河 县文体局副局长 18171887178

孔 莉 县文体局办公室主任18171870089

肖 敏 县文体局信访专干 18972817068

张振强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13972819683

刘 昌 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13971807706

嘉鱼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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