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我县收到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3-D0419088号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郑光明为组长,县城投公司总经理吴军为副组长,县信访局、县城投公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环保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信访人反映:“嘉鱼县东岭尚城小区后有一个洗砂场,晚上施工到很晚,洗砂场工作时对附近居民造成噪音大、灰尘多以及正常休息的影响,请求相关部门予以制止。”
二、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洗砂场位于嘉鱼大道东侧、东岭尚城小区南面。经营者为熊仕文(男,50岁,嘉鱼县鱼岳镇十井铺村七组村民,身份证422322196803020075,联系电话15971574860)。洗砂场于2017年开始作为砂石料的转运堆场,2018年初开始从事洗砂生产,转运及洗砂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未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三、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洗砂场的洗砂作业确实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4月21日,调查组工作人员联系洗砂场业主熊仕文,当面宣讲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当事人熊仕文现场表示:“立即停止洗砂作业,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迅速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4月22日早8时,调查组赴现场督办,当事人熊仕文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将洗砂的设备进行氧割、拆除、吊运。直至当日下午1时,该洗砂场才完成拆除作业。目前,洗砂场已无继续生产的条件。
下一步,城投公司将督促熊仕文尽快对洗砂场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四、现场调查人员及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联络人员:程运龙 县环保局副局长 (13451095308)
调查人员:彭光新 县信访局副局长 (18907240635)
吴 军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13971824873)
段善俊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13687148675)
寿建军 县环保局副大队长 (13329999876)
周学群 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13508647896)
沈国华 县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13451115967)
赵华军 县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1897282780 )
周洋凡 县土地收储中心工作人员(13677151852)
嘉鱼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