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2018]3-D0418079交办件的办结报告

04-26 17:07  

2018年4月19日,我县收到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咸宁市期间信访事项交办单〔2018〕3-D0418079号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郑光明为组长,陆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路红云为副组长,县信访局、环保局、陆溪镇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信访人反映:“嘉鱼县陆溪镇铜山村虎山金矿污染严重,氢化物流到水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要求解决。”

二、基本情况

嘉鱼县陆溪镇铜山村虎山金矿,始建于1994年,由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原嘉鱼县黄金开发公司、陆溪镇工会委员会,联合组建的国有矿山企业。2013年公司由于矿产资源枯竭,该矿山关闭,至今无生产。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4月21日,调查组对该矿山进行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无生产迹象,生产车间内已长满树木、杂草,矿山防护网已是锈迹斑斑。调查组对矿山周边水塘、存水区域进行采样监测,均未检出氰化物成分。

调查组对矿山关闭后氰化钠原料处置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在关闭前已将氰化钠原料使用完毕,无氰化钠原料储存。企业在关闭时对原氰化钠储存罐、溶液池及涉氰化钠区域进行了解毒处理。矿山安全生产部、实验室对解毒情况进行取样、化验,直至达标。

调查组对矿山关闭后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2014年嘉鱼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关于下达2011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支出预算的请示》(咸财建发[2011]499号)批复要求,投入100多万元对矿山关闭后土地进行修复。2015年初,该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尾渣挡土墙、排水涵管(渠)建设,完成采坑降坡、复垦复绿等工作。

综上,虎山金矿已于2013年底停产关闭至今,不具备再生产能力,停产后已无氰化钠储存,已完成对涉氰化钠区域的解毒工作。 调查组对矿山周边水塘、存水区域进行采样监测,均未发现有氰化物流到水里的问题。2015年,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不存在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问题。

四、处理情况

下一步,陆溪镇政府、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将对虎山金矿关闭后的环境情况持续进行监管,确保矿山关闭后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五、现场调查人员及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联络人员:程运龙 县环保局副局长(13451095308)

调查人员:彭光新 县信访局副局长(18907240635)

蔡 睿 陆溪镇人大主席(13677153299)

孙柏阶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15271289766)

来红安 陆溪镇信访办主任(13477786658)

程水平 陆溪镇工业办干部(13006127627)

嘉鱼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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