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的紧急通知

02-03 22:15  

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的紧急通知》(咸冠防指〔2020〕10号)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县城区内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蔓延,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发现确诊病例的区域实行限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制管理原则及对象

对发现确诊病例的重点小区实行限制管理,居民楼栋发现确诊病例,封闭楼栋;小区出现3例及以上确诊病例,封闭小区。行政村发现1例确诊病例,封闭村湾(小组);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封闭全村。工地、单位、市场发现确诊病例要全面封闭。

二、封闭管理方式

各镇指挥部具体负责封闭区域管理。鱼岳镇、社区大党委牵头组织实施城区封闭区域管理,具备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服务机构负责,社区和业主自治实施管理的小区或单独楼栋由所辖社区确定专人(楼栋长)负责。行政村(组)由各镇、村委会具体负责,农村疫情防控“四员”队伍协助镇村落实管控工作。同时要配备治安、医护、生活物资采买等人员,共同做好封闭区域管理工作。

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楼栋或单元,所有居民一律不得进出、不得聚集,自觉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注意室内通风、注意个人卫生、注意家庭消毒。小区(村组)、楼栋自最后一例确诊病例离开小区(村组)、楼栋之日起封闭14天。封闭和封闭解除由各镇指挥部决定。

三、有关工作责任及要求

加强封闭区域居民服务管理,做到“六到位”:每天2次体温检测到位,所需生活物资代买配送到位,居家医学观察培训到位,心理疏导到位,封闭区域消毒到位,突发情况应急出行车辆调配到位。

县公安局负责牵拉封闭警戒线,对拒不服从封闭管理的行为依法从严打击。

村(社区)医务人员负责封闭管理对象体温和身体状况监测、检查家庭防护措施、居家医学观察培训、心理疏导、处理突发医疗情况等。

村(社区)干部负责建立微信联络群,告知封闭住户及居民、做好宣传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做好生活物资代买配送等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报送封闭管理有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参与封闭管理;鼓励号召和筛选符合条件的社区热心党员、群众参与封闭管理。

县城管执法局根据组建封闭区域需要监督协助小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消杀人员,对城区所有封闭管理区域按照规定组织消杀,村组由各镇组织消杀。

县住建局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监督物业公司在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履职尽责,优化物业服务。

县直驻区单位管控组负责所在小区管控,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封闭管理组开展工作,向社区大党委报告封闭管理有关情况。无管控组的小区由社区干部牵头,物业公司参与管控,社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各镇协调做好调配生活物资、畅通水电网气等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居家生活正常进行,负责突发情况应急出行车辆调配,负责有关信息收集汇总。

县指挥部保障组负责封闭管理组防护服、口罩、手套、酒精等有关防控应急物资保障。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精准施策,从严管理。各镇要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细化制定封闭管理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封闭管理组,设岗亮身份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各镇于2月4日前,将各村(社区)“一区一策”封闭管理方案汇总报至县指挥部备案。

(二)以民为本,热心服务。坚持人民为中心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用心做好服务,加强心理疏导,争取理解支持,及时解决居民生活难题,打消后顾之忧。

(三)严明纪律,服从安排。封闭管理组及有关县直单位要服从社区大党委统一指挥和各镇调度,切实履行封闭管理职责,确保管控有力、服务到位。县纪委监委组建专班对封闭管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发现擅离职守、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

嘉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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