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评】消费悲剧无知又无耻

07-30 11:25  

“化粪池警告”挑战公序良俗底线

“买烧鸡送旅游”给各地监管部门提了个醒

别让“代画”剥夺孩子“真”的权利

用户“同意”不能成为App恣意妄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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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速递:备受关注的“杭州女子失踪案”终于水落石出,残忍的案情令人不寒而栗。然而,竟有部分人在网上恶意消遣此案,随意造“梗”,将与案情有关的细节作为“段子”互相调侃、互开玩笑,并博得眼球、吸引流量,“化粪池警告”、“不听话两吨水解决一切问题”、“杭州同款绞肉机”等自以为“搞笑的梗”在互联网不断流传。

半月谈网:如此恶劣的人间惨剧岂能作为调侃对象?这些肆无忌惮的“玩笑”又暴露着怎样的一种扭曲心态?毋庸置疑,这些“梗”不是“梗”,更不好笑,其轻浮、戏谑的言语背后不仅挑战着公序良俗的底线,还对社会舆论场造成极为严重的误导效应。恶性事件的产生是令人愤怒、焦虑以及恐慌的,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实属正常现象,但是恶意渲染、调侃细节便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也是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二次伤害。更需要关注的是,许多“恶趣味”的延展性评论无形间加剧了两性关系的矛盾,让女性产生对婚姻的恐惧心理和信任危机,而本应探讨的女性安全与保护、两性关系健康发展的话题却反而显得“无人问津”、置之不理。或许有人会说,这些内容并无恶意,不必上纲上线,大可宽容一些。可是,当我们“宽容”了罪恶,谁又来宽容无辜的生命、鲜活的人生?这些越过雷池的“搞笑”是在他人的伤口上撒盐,是对法律的冷漠,缺乏基本的道义与善良。网络环境非法外之地,每一句没有底线的“玩笑话”都可能无意间给他人埋下“罪恶的种子”,打开黑暗之门。网络清朗是每个人的责任,无知并不“搞笑”,冷漠更不值得“跟风”,希望我们能尊重他人的痛苦,严肃对待生命,用善意拥抱社会,抚慰悲剧带来的苦楚与不安。

新闻速递:近日,山西运城市旅游市场出现了打着政府补贴口号“买烧鸡送旅游”的活动。从6月初99元买三只烧鸡送全年免费旅游四次,到近期88元全年免费旅游12次并送120枚鸡蛋……“优惠”力度之大让人咋舌,因此“应者如云”——活动已经覆盖运城十三县市,报名人次将近5万。7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文旅局发文叫停了该活动。运城文旅局局长回应称,这种低价旅游活动系私人行为,目前正在查处。

新京报:运城此次出现的“买烧鸡送旅游”,在短短时间内已经涉及数万人,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对于当地的旅游市场会造成何种负面影响,难以预料。当地能叫停此类项目,纳入监管视野,也是一种亡羊补牢。叫停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将有哪些后续措施,也值得关注。此次“运城买烧鸡送旅游”活动,也给各地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在旅游业迫切复苏之际,一些市场主体在促销过程中,如果不考虑自身情况,明面上优惠多多,但实际上采取类似于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买团卖团,在服务质量、自费项目、时间安排、用餐住宿交通和购物等方面“打埋伏”,最终的结局都会是市场秩序被扰乱。泥沙俱下之下,旅游者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守法市场主体的经营也会受到冲击,结果可能就是乱象丛生、一地鸡毛。

新闻速递:近日,有网友曝光,发现淘宝上有卖家声称能代画少儿绘画比赛作品,买家秀里竟不乏声称成功获奖者。据了解,这些代画店铺常备多名画师,能根据买家的多种需求提供定制,双方确认草稿后上色,买家看过最终成品后包装发货,整个过程已形成一条完整的流水线,部分店铺甚至月销上千件。

广州日报:任何“荣誉”的获得都需要付出代价。凭实力获得荣誉,付出的是时间与精力。而靠弄虚作假获得荣誉,付出的可能是无价的诚信品质。让孩子从小接触作弊,而且是来自父母的“教育”,可能会害了孩子一辈子。无论是代劳参赛,还是代画参评,这些为孩子“安排好”的行为,本质上都是功利化的教育观念在作祟。长此以往,不仅会一步步扼杀孩子的想象力,而且会阻碍孩子自主能力的养成。这与我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初衷相违背。眼下,各类“代劳式参赛”现象频频出现,甚至有成行成市的倾向,这值得人们警惕,也应相应加大处罚力度。要遏制“代劳式参赛”,应该从造假者入手,要做出实质性的处罚,才能让其心生敬畏。中小学生“代劳式参赛”屡发,说明了社会诚信教育亟待加强,特别是对于那些热衷为孩子代劳的家长来说,他们尤其需要强化诚信教育。别让一己私欲,剥夺了孩子“真”的权利。

新闻速递:不久前媒体报道,有细心的手机用户借助于隐私记录功能,查看手机上安装的App访问个人信息的情况,结果令人震惊。某移动教学App在十几分钟之内访问用户手机照片与个人文件接近25000次;另外一款办公App,一个小时之内自发启动7000次,不停地读取用户的通讯录;还有App之间彼此呼应,启动一个,自动唤醒另外十几个,彼此“协同作战”,大量读取用户信息。

法制日报:如果App运营者过度收集对于App运行来说根本不必要的个人信息,就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即使用户在安装App的时候点击过“同意”,相关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仍然不具有正当性,也并非一概可以解释为已经概括地对App运营者所有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都进行了有效授权。因为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所讲的用户同意,是一种具有严格内涵的“知情同意”,也就是基于App运营者一方,对个人信息收集条款的意图、目的和范围之类的要素,作出明确解释和清晰告知基础之上,用户一方给出的同意,才是有效的同意。正常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用户对此也可以理解。但是,毕竟个人信息保护涉及个人基本人格利益,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因素,国家的相关法律对其有底线性要求。而这些底线是任何App运营者不得逾越的红线。就此而言,用户在安装App的时候,点击的那一下“同意”,并不能成为某些运营者在个人信息收集处理问题上恣意妄为的借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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