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3-D0415007交办件的办理报告

04-26 16:55  

2018年4月16日,我县收到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咸宁市期间信访事项交办单[2018]3-D0415007号交办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郑光明为组长,簰洲湾镇党委书记涂秋意为副组长,信访局、环保局、卫计局、簰洲湾镇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情况:

信访人反映:反映嘉鱼县簰洲湾镇生活自来水存在水质问题,有黄泥沙,要求处理。

二、基本情况:

簰洲湾镇目前有两个自来水厂,四个取水点:

一厂有两个分厂,分别是:西流湾自来水厂(建于1998年)、花口分厂(建于2004年7月1日)。

二厂有两个分厂,分别是:牌洲湾镇净化水厂(建于2001年)和新洲水厂(建于2009年11)

三、调查核实情况:

联合调查组对簰洲湾镇的两个水厂四个分厂的取水水质、供水水质和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卫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四个供水点的供水水质取样分析。县疾控中心中心检测报告数据显示,簰洲湾镇净化水厂、新洲水厂、花口水厂、西流湾水厂生产的生活饮用水色、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指标均达标,无浑浊黄泥沙现象。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湖北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4月16号下午3点对簰洲湾镇的全部取水点取样分析,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长江执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簰洲湾镇政府通过对水厂日常管理现场发现,存在两个问题:(1)、消毒设备陈旧需更新;(2)、自检人员及设备配备不足,导致不能及时掌握自己生产出来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同时对大量居民进行调查了解到:有时因工程施工造成供水管道破损,管道修复过程会停止供水,少量泥沙会混进管道中,恢复供水时会导致个别用户短时放出来的饮用水中有少量泥沙,之后就不会存在这种现象。

四、整改与处理措施

4月17日,镇自来水厂对4月16日因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设备陈旧易发生故障损坏的问题,已联系厂家售后对消毒机设备修复调试运行使用。针对此次调查暴露出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责成簰洲湾镇政府要进一步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拿出实际举措,切实保护自来水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簰洲湾镇自来水厂的环境管理,加强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簰洲湾镇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簰洲湾镇政府对2家镇自来水厂的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

2、开展对水源地监控、布排管理相关系列工作。

3、对制水从业人员(健康证)逾期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健全持证上岗工作。制水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记录每个班次消毒设备运行情况,监控水质浑浊度,并对生产工艺流转池采取消毒、除霉与清洗系列工作,保障水质安全达标。

4、加强消毒制剂、物品存放管理工作,以及制水人员安全生产与机电设备规范流程操作培训工作。

5、添设简易快检设备,指定专人每天定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做好自检记录。

6、消毒设备损坏后及时联系厂家修复,修复过程中采用药物或其他方式消毒。

7、镇政府将加强对水厂的内部管理,对生产流程及设备运行严格监管,保障水质安全达标。

五、报送人员及办案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报 送 员: 程运龙 嘉鱼县环保副局长(13872177688)

调查人员:彭光新 县信访局副局长(18907240635)

曾国辉 簰洲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13451108327)

王耀甲 簰洲湾镇城建办公室(13971824831)

胡 涛 嘉鱼县环境监测站站长(13971817600)

孙剑华 嘉鱼县卫计局党委委员、计生协会副会长( 13971817567)

彭祖华 嘉鱼县卫计局执法局书记兼局长

(13872189355)

嘉鱼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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