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咸宁市道德模范选树活动的通知》(咸文明办文〔2025〕3号)文件精神,经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现将拟推荐的第四届咸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以下候选人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5年3月12日前向县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3月12日。
联系电话:0715-6355055。
电子邮箱:jyxwwmb@163.com。
嘉鱼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