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成功救助并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

04-19 11:01  

云上嘉鱼报道(全媒体记者熊熙)4月18日,嘉鱼县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在嘉鱼县牛头山,将一只经过精心救治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普通鵟(kuáng)放归自然,让它重返蓝天。

4月4日,新街镇蜀港村一村民在自家地里农作时,发现一只酷似“猫头鹰”的“大鸟”趴在地上,全身湿透,无法飞行。该村民立即上前查看,通过手机图片识别对比,判断该“大鸟”可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随即决定将其送往县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进行救助。

接到村民送来的“大鸟”后,县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身体进行检查,发现其翅膀和腿有不同程度伤痕。“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我们需要对它进行救治后再放生。”工作人员随后立即联系了武汉市江夏区苍羽猛禽救助中心。

在救助中心,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除了翅膀和腿有伤痕外,还存在毛滴虫感染以及轻微肠炎的情况,随即给予驱虫、抗菌消炎等针对性治疗。经过十余天的精心治疗和照料,这只普通鵟逐渐康复,身体状况趋于稳定,于4月18日达到放生条件。

据了解,普通鵟是鹰形目鹰科鵟属的鸟类,俗名土豹子、鸡母鹞,中型猛禽,体长42-54厘米,体色大致为暗褐色或灰褐色。其性情机警,视觉敏锐,多栖息于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喜食各种鼠类、蛙类、蜥蜴、蛇、野兔、小鸟和大型昆虫等。

县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站长万全江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持续宣传,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今年1至4月,县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共救助放生野生动物81只,其中雀鹰1只、猫头鹰2只、鹰隼1只、斑鸠1只;与森林公安共同救助放生黑水鸡76只。

一审:李浩

二审:范千竹

终审: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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