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检警联合会签 推动行刑双向衔接提质增效

04-15 14:35  

云上嘉鱼报道(全媒体记者卢建 通讯员范亚蒙)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落实最高检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要求,共同促进公正司法,4月11日下午,嘉鱼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行刑双向衔接与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不起诉≠不处罚,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本质为“罚当其错”。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当前,由于机制不完善,没有与公安机关形成畅通对接渠道,存在检察意见送达、回复不及时影响案件办理质效等问题。

此次会签的《意见》明确了行刑双向衔接的线索移送、异议处理、信息共享、沟通联络、行政处罚结果反馈等具体事项,旨在确保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在目标、方向上始终保持一致。

嘉鱼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绪春与嘉鱼县公安局副政委张玉军进行了《意见》会签。双方一致表示,该《意见》的出台,将促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助推行政执法更加公平公正,行政检察更加规范精准。

联席会议通报了上季度检察机关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包括检察建议制发数、回复采纳情况以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建议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1﹥2”的聚合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一审:李浩

二审:范千竹

终审:张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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