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通过科学有效的交通管控,确保城区交通秩序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鱼岳城区通湖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一、管制路段:通湖路(棉花宾馆至原嘉鱼宾馆路段)全线。
二、管制要求:对该路段实行单向通行,机动车(包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可由沙阳大道驶入该路段,不得从沿湖大道驶入通湖路。
三、管制时间:自2024年3月10日7时起执行。
以上管制要求,望广大驾驶员遵守,提前做好交通出行规划,确保不发生和减少交通违法,做到安全驾驶,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嘉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