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鱼法院通过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推行善意执行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破产重整助力企业“起死回生”
湖北泰丰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公司,2013年7月在嘉鱼成立。2014年下半年,因泰丰公司四川总部资金链断裂,无法投入建设资金,楼盘项目没能按计划启动,到2018年3月,该公司财务账面资产负债率为172%,生产经营全面停顿。
2018年8月,嘉鱼法院受理泰丰公司破产重整案后,为提高重整成功率,该案审判长和承办法官远赴四川成都、自贡等地与多位相关主体进行谈判协商,讨论重整方案,引导主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投资方就债权调整、经营方案以及重整路径等主要问题达成初步意向。2019年初,该公司楼盘项目重新开始施工,10月开始预售,为了让购房人能够办理按揭贷款,在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嘉鱼法院经合议庭讨论,并报审委会、市中院及省高院同意后,在保证抵押权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解除了土地抵押,使得房屋售卖能够顺利进行。
破产清算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湖北中马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通用小型汽油机、电动车空调等制造、销售及相关产品开发的企业,2012年5月成立,2015年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萎缩等问题被迫停业,因拖欠工程款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导致公司银行存款、不动产以及动产均被法院查封、冻结,成为“僵尸企业”。
2015年2月,中马公司向嘉鱼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通过债权人申报、资产核查,嘉鱼法院了解到,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当年8月,嘉鱼法院依法宣告该公司破产。
在处置中马公司资产过程中,因标的额金额巨大,委托拍卖流拍,债权人拍卖款受偿无望,一时陷入了僵局。经嘉鱼法院牵线,今年5月,中马公司资产整体以总价5000万元出售给来嘉鱼投资的武汉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中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从受理到审结历时5年,嘉鱼法院通过及时移送、快速审查、依法审结,有效化解了执行积案、公平保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
善意执行扶持企业走出困境
2015年11月,湖北康之宝公司用机械设备、房屋、土地作抵押,向嘉鱼农商行借款600万元,因该公司未按期归还本息,嘉鱼农商行将该公司起诉至嘉鱼法院,判决生效后,嘉鱼农商行于2018年4月4日向嘉鱼法院申请执行。
2018年4月9日,嘉鱼法院向康之宝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于8月21日查封抵押的房屋和土地,次日开始评估拍卖抵押的房屋和土地。
2019年1月3日评估公司对康之宝公司的抵押资产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813万元。拍卖过程中,因执行标的额较大,经两轮降价拍卖、变卖后均流拍,该案件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情况,嘉鱼法院执行法官采取灵活有效的执行方式,及时对周边企业进行摸排调查,找到生产经营状况较好,急需扩展生产规模的吉扬公司,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处理康之宝公司抵押的房屋和土地。2019年11月,嘉鱼农商行与吉扬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今年5月,在嘉鱼法院的协调下,康之宝公司以物抵债给吉扬公司的相关事宜办妥。
来源:香城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