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产业政策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鄂农计发[2020]12号),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经济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1、农业农村经济情况。嘉鱼县滨临长江,北接武汉。全县辖8镇82个行政村,国土面积1019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人,耕地面积47.6万亩,全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农业发展的自然环境条件十分优越,是一个地域人口小县、农业生产大县,盛产粮、棉、油、蔬菜等作物,蔬菜板块基地面积常年稳定在30万亩,其中露地蔬菜18万亩,设施蔬菜3万亩,西甜瓜2万亩,水生蔬菜5万亩。2019年全县蔬菜面积58万亩,总产155万吨。2015年嘉鱼县被省农业厅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2016年、2019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冷库项目实施县、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2017年农业部蔬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示范县和2018年国家(咸宁)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县,先后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达标县”、“蔬菜南菜北运到2020年化肥增幅零增长示范基地县”,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全国农业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区”,被省政府命名为“湖北省蔬菜大县和蔬菜出口示范基地”。
2019年,嘉鱼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8.96亿元,增长率7.8 %。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45.18亿元,比上年增长3.30 %。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50.4亿元,比上年增长9.2%。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93.38亿元,比上年增长7.9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上年15.9:51.9:32.2:优化为15.6:52.1:32.3:。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 0.1%。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698元,增长9.51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34元,比上年增长9.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938元,比上年增长9.41%。
2019年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2.82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6 %,其中:农业产值55.58亿元,比上年增长5.62 %;林业产值1.56亿元,比上年增长5.81 %,牧业产值3.00 亿元,比上年下降12.83 %;渔业产值16.72亿元,比上年下降3.13%;农林牧副渔服务业产值5.74亿元,比上年增长5.03%。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776家,成员总数18600人,辐射带动农户2.3万户,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养殖、林业等多个产业。其中富德蔬菜专业合作社、陆口有机蔬菜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6家,市级示范社10家,先后有5个合作社被咸宁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有20家合作社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专业合作社。
(二)鲜活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产销情况。
目前,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总数达到243个,其中绿色农产品品牌37个、无公害农产品品牌191个、有机农产品品牌15个,认证面积达252450亩。 “嘉鱼莲藕”“嘉鱼鱼圆” ”嘉鱼甘蓝““嘉鱼大白菜”“嘉鱼叉尾鮰”“渡普青虾”“牌洲湾香米”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响了“牌洲圆子”“嘉鱼甘蓝”“珍湖莲藕”“富德蔬菜” 等一批知名品牌,珍湖莲藕入播央视《舌尖上的中国》。陆溪镇莲藕、潘家湾镇蔬菜入选农业部全国“一镇一业”示范镇名单,白果树村嘉博枇杷入选农业农村部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嘉鱼“大白菜、甘蓝”荣获湖北省“十大名菜(鲜菜)"称号。牌洲鱼丸、嘉鱼莲藕、嘉鱼芝麻、嘉鱼苎麻、大岩湖叉尾鮰、蜜泉湖螃蟹经农业部审定,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产品列入《全国地城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嘉鱼富德蔬菜、湖北联创食品成功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打造了农校、农网、农超三个平台,构建了实体、电商两个销售渠道,全县建成农产品批发市场13个,年交易农产品200多万吨,与国内200多家大超市建立直销模式。引进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落户,已有20家农业企业入驻电商平台,2019年线上销售农产品8654万元。
(三)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现状及需求分析
嘉鱼县是湖北省蔬菜大县,也是全国重要的蔬菜生产供应基地,发展蔬菜产业是嘉鱼县的优势和特色所在,也是农民增收的潜力和希望所在。近几年来,嘉鱼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但蔬菜产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发展滞后。2016年和2019年我县分别争取国家产地初加工冷库、通风库项目补贴资金200万元和250万元,共为34个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建成运行了50吨、100吨和200吨级组装式冷藏库60座计5000吨级冷藏库;自建成以来,冷库运行良好,极大提升了我县农产品加工冷藏能力,对于调整我县农业种植结构,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民朋友反应良好,积极要求申请项目补贴兴建冷库。另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历年已建成各种规格蔬菜初加工冷藏库28座,年冷藏能力达5万吨左右,其中大型蔬菜冷库一座,年冷藏能力3万吨,远远跟不上全县蔬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当前,正值农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时机,嘉鱼县蔬菜产业的迅速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也很快。但是,大规模的蔬菜生产发展和大批量的鲜菜集中上市存在很大市场风险,特别是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由于保鲜冷链设施不足,造成了农产品巨大的损失,为了化解市场风险和缓解蔬菜销售难问题,嘉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蔬菜初加工,全县各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农产品保鲜冷链设施的积极性也特别高。为此,县委、县政府计划在三年内大力支持发展蔬菜冷链设施,在争取农业农村部冷链设施项目政策同时,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契机,出台现代农业发展奖补政策和扶贫产业奖补政策,采取“当地政府支持一点,申请国家补贴一点,蔬菜专业合作社自筹一点”的办法,扶持一批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兴建一批蔬菜冷库,力争在三年内全县蔬菜冷藏能力达18万吨。
二、建设内容及绩效指标
(一)建设内容。截止目前,我县已提出并在网上申报新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4家,主要建设的内容为通风库和农产品保鲜库,总体规模分别为31400立方米和9750立方米。
这14家规模较大,有较大实力,有配套资金,有建设用地,水电供应状况良好,能满足项目建设和使用需要,能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绩效指标。规定建设数量不低于10座,本次建设冷链设施14座,其中冷藏库9座,通风库5座。
三、经费概算及预期效益
(一)经费概算与资金筹措情况、用款计划。共申请补贴资金534万元,总投资106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补贴500万元,补贴资金超出部分由建设主体自行解决,县级财政将对建设的质量比较好的主体予以适当奖励。
(二)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1、社会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将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一是增强了蔬菜合作社服务产业发展和服务社员农民的功能;二是增强了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缓解蔬菜销售难和减轻蔬菜长途运输腐烂损失大的问题;三是项目实施后实行产、供、销和冷藏运一条龙服务,提高了产业化发展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不断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扩大了销售范围,蔬菜销售由过去邻近省份辐射到内蒙、新疆、东北、海南和西藏等边远地区。
2、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显著。一是将鲜菜进行保鲜储存,每公斤可增值0.15元,年冷藏蔬菜10万吨批次,可增值1500万元;二是鲜菜冷藏后,可减轻蔬菜长途运销损失10%左右,年冷藏10万吨可减少蔬菜腐烂损失500万元左右。三是每年增加农民收入5000元,带动社员600户以上,带动贫困户350户以上。
3、生态效益。项目的实施,通过全面推行绿色蔬菜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同时蔬菜成熟后及时收获进行冷藏,年减少蔬菜腐烂1.2万吨以上,有效防止蔬菜产地环境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三)潜在风险分析。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采取“双限”措施: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50%,县财政将对实施的比较好的主体予以适当奖励。县农业农村局并将此项目的实施纳入到其它奖补类型项目中来,对迟迟不开工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主体以后将不再安排其它农业项目资金支持,对验收不合格的将不予补贴。二是实行定额补贴并限定上限,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四、操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推荐遴选。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冷链设施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工作。7月20日-7月25日向各镇下发项目申报文件,接受各镇人民政府的推荐申报。
(二)编制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编制设施方案,2020年7月25日通过媒体公布实施方案。
(三)线上申报。组织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上申报,7月31日前完成。
(四)审核公示。按照要求严格审核,8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及时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反馈并履行签收手续,8月13日明确主体。
(五)建设实施。根据省厅下发的技术方案推荐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杜绝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项目建设11月15日前完成。
(六)验收兑付。实施主体完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于11月15日前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部门于12月1日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汇总形成《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经审核无误后交县级财政局,县级财政局按程序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并公示全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对纳入支持范围但未启动建设的实施主体,不得发放补贴,2021-2023年不再纳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贴范围;对验收未通过、整改不到位的实施主体,当年不得发放补贴。
(七)信息采集。配合农业农村部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数据,通过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自动传输为主、手工填报为辅的方式,全面监测报送产地鲜活农产品产地、品类、交易量、库存量、价格、流向等市场流通信息和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贮藏环境信息,监测项目实施情况,为宏观分析提供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规模在800立方米以上的,按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应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八)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布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实施进展及时跟踪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强化政策实施全程监管。12月2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财政、电力、国土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镇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与部门协调,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二)加强政策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将按照“统筹安排、重点支持、以奖代补”的原则,加强对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蔬菜初加工、建设农产品保鲜冷链设施的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建设用地予以把关,确保建设用地手续齐全,电力部门对实施主体用电提供方便,对部分地偏的地方架设专线,确保电力供应;县政府除解决20万元工作经费,作为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和检查验收外,还将整合其它项目资金或将有关扶贫效果明显的建设主体纳入到扶贫产业奖补政策中来,予以重点支持。
(三)加强技术保障。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专家指导小组,邀请省级专家教授担任技术顾问,加强对承担项目实施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冷链设施的技术指导,确保每个冷链设施建设切合实际和收到实效。
(四)加强督查验收。项目启动建设后,对冷链设施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督促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并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检查验收,严格考评验收程序,先由项目承担的经营主体自评自查,形成自评自查报告,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然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并根据绩效评价和检查验收结果,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同时,各项目实施承担的经营主体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档案材料管理,各项材料、文件要整理分类归档,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户,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实行转账核算、专户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拨付、结算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