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麦盟福临商贸有限公司旗下10家商超在疫情期间,义务承担当地封闭小区的生活物资配送,坚持稳价保供,还捐赠了价值十余万元的物资,入列咸宁市商务领域企业“红名单”;因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且数额较大,湖北盛稀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何某,被利川市人社局列入“信用黑名单”。
截至7月19日20时,信用中国(湖北)官网“红黑名单”一栏里,已有291730个信用主体上榜“信用红名单”,另有8573个信用主体上榜“信用黑名单”。
信用红黑名单管理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是我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我省人社、税务、环保、商务、住建等多个部门制定了行业信用评价及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并于当年发布了信用红黑名单。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湖北累计向国家报送联合奖惩案例逾5.3万件。
守信有奖,失信必罚。对上榜“信用红名单”的市场主体,我省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银行贷款、享受优惠政策等诸多方面给予优待。迄今,我省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部门增至30多个,联惩措施清单增至30个以上,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市场准入、限贷、限制投标、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
我省5月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30条”第21条明确规定,将红黑名单和奖惩规则自动嵌入各政府部门的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省信用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业务系统,将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管理系统嵌入到流程中主动应用。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