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咸宁长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坚战”开始

06-29 15:14  

6月28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通知,决定我市长江流域开展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时间为6月29日至10月10日,集中100天。

此次行动禁捕水域为:长江嘉鱼至赤壁段,全长约128公里;赤壁市皤河,全长57.2公里;通山县富水水库,保护区面积3万亩;西凉湖,面积12.78万亩。

此次禁捕行动,以“禁”为重点,围绕“船、捕、贩、食、转”五字诀,打好长江流域禁捕“百日攻坚战”。

船:就是管住船舶。各地在册渔船全部上岸,拆解到位。对“三无”船只等其他船舶严抓管理,任何情况下不得下水捕鱼,探索利用监控、电子围栏、船拍定位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坚决不留空白和死角。

捕:就是严禁捕捞。坚决落实好“禁”的总要求,禁得住、禁得久、不反弹。各县(市、区)公安和渔政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灵活运用好各种法律手段,严厉打击任何非法捕捞行为,对非法捕捞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贩:就是管住江鱼、湖鲜交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排江鱼、湖鲜地下交易场所,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打击行动,延长执法链条,不给贩卖交易任何机会。

食:就是管住食用江鱼、江鲜、湖鲜行为。对餐馆酒店招牌上出现“江鱼”“江鲜”“湖鲜”字样的,一律强制清理。涉及加工经营的服务项目一律下架。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护长江生态,不经营江鱼、江鲜”的公开承诺和宣传引导工作。

转:就是做好渔民安置和转产转业。落实好禁捕渔民上岸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安置和产业发展、从业技能培训、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清单、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监督问责、强化考核督办,以严明的纪律将长江禁渔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来源:咸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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