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嘉鱼报道(记者熊熙)早在1月26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就发布公告(第2号),要求全县各药店严禁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对全县8家定点药店发放告知书,督促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于违规销售上述药品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造成患者贻误病情、病原传播等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将督促药店提醒前来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的消费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编辑:陈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