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一男子因“债务”遭非法拘禁

04-08 15:18  

云上嘉鱼报道 (通讯员邓月) 非法拘禁、持刀威胁、蒙住双眼、逼迫下跪等电影情节般的镜头突然在嘉鱼真实上演,这究竟发生了什么?近日嘉鱼法院就审理一起因债务纠纷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

早在2016年1月6日,郭某(化名)与妻子离婚,郭某认定自己离婚与孙某有关系,从而对其不满,在嘉鱼某餐馆,用一铁勺将孙某的头部打伤,当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孙某又殴打郭某,因为这件事2人均被行政拘留,而孙某因为没收到赔偿的医药费怀恨在心。

2月3日晚上10点左右,孙某以讨要债务为理由,邀约孟某、冯某、张某(三人案发时均不满18岁)帮忙讨要医药费,并答应给他们支付好处费。次日凌晨3点,孙某驾车载着孟某等3人到路边将郭某挟持上车,一路开到咸宁市咸安区,在路上对郭某进行殴打威胁,并以赔偿医药费的名义向郭某索要5万元。

当天中午,郭某的朋友打电话与孙某协商,孙某在收到1万元转账后才将郭某放回去,随后与其他三名讨债人分赃。4月27日张某投案自首,其余2人退还赃款。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孟某等3人受他人邀约,实行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了非法拘禁罪,由于三人案发时均未满18岁,且三人是受他人邀约和诱骗,可从轻处罚。张某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孟某、冯某、张某三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八个月。

法院提醒:追债讨债需走法律渠道,“非法拘禁”式讨债当真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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